先说结论
报价有效期 30 天,超期按当期材料价重新核算。锁价靠签约与预付款,不靠口头承诺;合同里要写明调价触发条件与幅度上限。
为什么是 30 天
锅炉成本里钢材与辅机占比高,钢材价格与订货周期挂钩。30 天覆盖了从报价到签约的常规决策周期,超过这个窗口,材料价与排产都可能变。
跨年项目、分期交付项目,30 天显然不够用,这时要谈框架协议而不是盯单张报价单。
三种锁价做法
一是即签即锁:30 天内签约并支付预付款,价格按报价执行;二是预付款锁材料:签约时按钢材用量预付,锁定采购价;三是分批交付分批定价:年度框架 + 分批下单,单价随批次材料价指数调整。
三种都写进合同才有效。只写“价格不变”,遇到材料大幅波动时双方都难执行。
合同条款怎么写
写明基准价、调价触发条件(如钢材价格指数波动超过 ±5%)、调整幅度上限、举证方式(指数来源与日期)。条款清楚,双方都不吃亏。
报价单上的配置清单要作为合同附件,避免“同价不同配”的争议。
另外两问
30 天内一定不涨价吗?
有效期内按报价执行;超过有效期按当期材料价重新核算。
能签年度框架吗?
可以,按年度框架 + 分批下单,单价随批次材料价指数调整,适合分期建设项目。